《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办事流程

1999年以来在四川省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 1.《四川省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1份(附件2),需由医疗机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盖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查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刊登遗失声明或遗失公告的市(州)级以上公开发行报纸原件1份(声明或公告须满30天)。 4.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1张。 1.材料齐全后提交至考试报名所在考点(宜宾市卫生科教信息中心)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四川省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2.四川省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对材料进行复审,符合遗失补办条件的,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3.经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合格后补发《医师资格证书》。 1.四川省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于每月10日前(遇大假顺延)集中接收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送的信息修改或遗失补办材料,不接受考生个人上报。 2.《四川省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可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s://wsjkw.sc.gov.cn/)、宜宾卫生科教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 附件:1.四川省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2.市(州)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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