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主治——流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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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 产
1.凡妊娠不足28周、胎儿体重不足1000g而终止者,称为流产。
2.早期流产:流产发生于妊娠12周前者称早期流产;晚期流产:发生在妊娠12周至不足28周者称晚期流产。
3.流产的原因
(1)胚胎因素,染色体异常是早期流产的最常见原因。
(2)环境因素。
(3)母体因素:①全身性疾病;②生殖器官疾病:子宫畸形、盆腔肿瘤均可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而导致流产。宫颈内口松弛、宫颈过短导致宫颈内口扩张、胎膜破裂而发生晚期流产;③内分泌功能失调;④创伤。
4.流产的主要症状是阴道流血和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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