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对17人在医师资格考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此次处理彰显了相关部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障医疗行业人才质量的坚定决心。
此次事件源于群众举报。经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河南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周红梅于2020年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提交的试用期合格证明不属实,金俊杰等15名考生于2020年、崔文娟于2021年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提交的学历信息不属实。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第七十条、《医师法》第五十四条、《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七条和第十条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上述17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成绩。
二、撤销上述17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按程序注销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相关信息。
三、由登记注册机关依法依规撤销上述17人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注销其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注册信息,收回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从公布的附件信息来看,提交虚假试用期合格证明的周红梅毕业于河南省漯河市卫生中等专业学校,专业为口腔医学,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是焦作益禾康复医院。提交虚假毕业证书的16名考生,均毕业于郑州医学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涉及口腔医学、西医士、社区医学。
在撤销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人员信息附件表中,详细记录了上述17人的报考类别/级别、执业助理资格证书编码等信息。他们的执业登记审批机关分布在多个地区,如宿迁市、东莞市、缙云县等。
医师资格考试作为医疗行业的重要准入门槛,其公正性和严肃性至关重要。此次对17名违规考生的处理,不仅是对考试违规行为的有力打击,更是对广大考生和社会的郑重承诺。
近年,官方对于「挂靠报名」、「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等审核越来越严格,相关考生切勿以身试法。否则即便当年通过考试,后面也有可能会倒查。
《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也有提到:
考试结束后发现并认定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也将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通过违纪违规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放证书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撤销并收回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并进行通报。
所以大家在医考之路上,包括报名,审核、考试、注册等等情况下,都不要做违规的事情,不然努力复习的成果将付之东流。大家还是塌下心来,认真备考!
来源: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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