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主治-精神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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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要点
1.对疑似或初步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应向家属或陪诊者说明尽快转往精神专科医院诊治。
2.对有明显的兴奋症状,冲动、自伤或自杀行为者,要采取措施,严加保护、看管,不可疏忽大意,以免出现危险。
3.为控制兴奋躁动、冲动行为等,可予以约束,注射镇静催眠剂如地西泮,或抗精神病药如氟哌啶醇5~10mg或奋乃静5~10mg肌注,并立即转往精神病专科医院。
4.症状不严重,危险性不大的患者也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予以足量、足疗程的抗精神病药治疗,如奋乃静、氯丙嗪、舒必利、利培酮、奎硫平、奥氮平、阿立哌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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