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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考区发布24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告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吴凡 2024-01-18 17:25:13

上海考区发布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其中包括在线审核系统考生材料上传指南、考生网报上传的材料及相关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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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23年第2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本市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部分。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起至2月4日止。

2.报名流程: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

3.上传材料:选择“上海”考区的考生(军队现役考生除外),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在线审核系统考生材料上传指南”(附件1)上传考试报名材料图片(附件2)。逾期未要求上传报名材料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考试。

2023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4年网上报名并经过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二)资格审核

军队现役考生实行现场审核,其他非军队现役考生实行网上审核。

1.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2月21日起至3月5日止。

2.现场审核(仅限军队现役考生):2024年3月1日起至3月2日16:00止,在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学校(梦花街234号13楼第七教室,联系电话63667293),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现场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3。


考试费用


根据沪财综(2000)34号有关规定,实践技能考试150元/人,医学综合考试(执业医师)180元/人,医学综合考试(执业助理医师)160元/人。

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3月20日上午10:00至3月24日16:00,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用。考生未能按时缴纳考试费用,视作自动放弃参加考试。

医学综合考试费用缴费时间将于公布实践技能考试成绩时另行通知。


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24年6月15-26日(以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为准)。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



医学综合考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24年8月16-18日(以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为准)。

2024年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在上海考区已报考当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11月9-10日。



其它事项


(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报名参加考试;外籍考生凭护照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生的报名资格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相关规定。

(三)在本市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同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学历要求的,可以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四)外籍、台港澳地区考生所在的试用期机构原则上为其取得医学专业最后学历的国内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

(五)上海考区将通过上海卫生人才网、“上海卫生人才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推送相关考试信息,请考生持续关注。



考区联系电话:021-63272861、63596135

附件1:在线审核系统考生材料上传指南.docx

附件2:关于考生网报上传的材料及相关要求.docx

附件3:关于军队现役考生现场审核材料及相关要求.docx

附件4:相关报考材料及表格.docx



上海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在线审核系统考生材料上传指南





小编前几天发过一篇文章,里边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如何上传材料,大家可以点击查看→24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材料上传指南!

考生网报上传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在“其他”材料中,上传本市居住证或本市社保缴纳证明。

2.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或中国台湾地区医学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提供对方国家或地区能够报名医师资格考试的相应证明;中专文凭提交当地学校的学籍认证)。

3.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中医备案诊所提供,须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

4.试用机构出具的1年以上的《试用期考核证明》,必须由《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法人代表签章。(注:《试用期考核证明》表上的单位法人签名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法人一致)

5.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助理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相应年限的劳动合同以及《助理医师执业期间的考核合格证明》(附件2),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具证明,每个单位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法人签字或盖名章,缺一不可)。

6.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和《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7.以研究生学历报名考试的,须上传本科学历文凭。以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须上传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研究生证明》。

8.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条件的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相应加试项目并提交《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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