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牙术的禁忌证是口腔主治考试涉及到的知识点,北京张博士医考中心收集整理,请参考。
(1)心脏病 | 有近期(6个月内)心肌梗死病史者 |
近期有不稳定的或最近才开始的心绞痛(频繁发作) | |
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Ⅳ级,或有端坐呼吸、发绀、颈静脉怒张、下肢水肿等症状 | |
心脏病合并高血压,血压≥180/100mmHg且未控制者,应先治疗其高血压后拔牙 | |
有第三度或第二度房室传导阻滞、双束支阻滞、阿斯综合征者 |
青霉素是预防细菌性心内膜炎的首选药物。
(2)高血压:单纯性高血压,无其他合并症,如脑、心、肾等的器质性损害,一般是可以拔牙的。血压如高于180/100mmHg时应先进行治疗。
(3)造血系统疾病:WHO诊断贫血的血红蛋白的标准:成年男性低于130g/L,成年女性低于120g/L,孕妇低于110g/L。血红蛋白在80g/L以上,血细胞比容在30%以上,一般可以拔牙。
(4)糖尿病:未控制的严重糖尿病患者应暂缓拔牙,如需拔牙,空腹血糖8.88mmol/L(160mg/dL)以内,又无酸中毒症状时进行。可预防使用抗生素。
(5)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拔牙可导致甲状腺危象的发生。基础代谢率控制在+20%以下,静息脉搏不超过100次/min时可行拔牙。麻药中勿加肾上腺素。
(6)肾脏疾病:肾衰竭或急性肾病及肾病严重者,均不宜行拔牙手术。
(7)肝炎:急性肝炎期间应暂缓拔牙。异常者应于术前2~3d开始,给予足量维生素K及维生素C,并给予其他保肝药物。
(8)妊娠:对于引起极大痛苦而又必须拔除的牙,在妊娠期间皆可进行。但对选择性的牙拔除术,则应在怀孕的第4、5、6个月期间进行较为安全。麻药中不加肾上腺素。
(9)月经期应暂缓拔牙。
(10)感染急性期:口腔颌面部的急性感染。
(11)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前,位于照射部位的牙,应在放射治疗前至少7~10d拔除或完成治疗。一般认为,在放疗后3~5年内不应拔牙,否则可能发生放射性骨坏死。
(12)长期抗凝药物:长期服用抗血小板药,如阿司匹林,拔牙前可不停药,如需停药在术前3~5d开始。
(13)长期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14)神经精神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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