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辅导考试资料-《卫生法》易混考点总结
《卫生法》易混考点总结:
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根本法,最高的法律效力。
卫生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药品管理法等。
卫生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
卫生行政规章:国家卫健委制定。卫生政府规章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相抵触。
卫生标准:国家卫健委制定。强制性卫生标准。
- 免费试听
- 网络课
- 直播课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学习中心
手机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