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业医师 > 临床助理医师 > 辅导精华 >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辅导考试资料-未取得麻药和精一药处方资格医师的法律责任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辅导考试资料-未取得麻药和精一药处方资格医师的法律责任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郭东越 2022-12-16 09:16:56

未取得麻药和精一药处方资格医师的法律责任:

①违反规定擅自开具:警告、暂停执业。

②造成严重后果:吊销执照。

③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学习指南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860.00

 购买
年品质如约
300
300+老师团队
333
333家分校服务
365
365天竭诚服务
24小时在线服务 张博士医考客服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06576号-1   咨询邮箱:zhiyeyishi@aliyu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671   投诉电话:18701537533   传真:010-63588455
Copyright © 2007-2029 www.guojiayik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协合张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找组织
扫码找组织

关注公众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