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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考点:生产、销售假劣药从重处罚情形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夏锦萍 2022-11-23 09:45:52

生产、销售假劣药从重处罚情形是《法规》的常考点,为了帮助大家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相关内容:

生产、销售假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重处罚:

①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

②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

③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属于假药;

④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造成人身伤害后果;

⑤生产、销售假药,经处理后再犯;

⑥拒绝、逃避监督检查,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

生产、销售劣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重处罚:

①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劣药;

②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属于劣药;

③生产、销售劣药,造成人身伤害后果;

④生产、销售劣药,经处理后再犯;

⑤拒绝、逃避监督检查,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

(张博士医考网整理,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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