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54
北京张博士医考中医考研辅导之——中医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54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对复核决定或者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二十九条考区应当建立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在医师资格考试中作弊考生的相关信息。考区应当接受社会有关方面对考生诚信档案的查询,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第三十条考区应当及时汇总本地区违反规定的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处理情况,并向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报告,并抄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第四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的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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