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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伤害原则 -临床执业医师资料辅导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聂静静 2018-07-23 10: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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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学实践中,不伤害是指在诊治、护理过程中不使患者的心身等受到损害。一般来说凡是医疗、护理上必需的或者属于适应证范围,那么所实施的诊治、护理手段是符合不伤害原则的。相反,如果诊治、护理手段对患者是无益、不必要或是禁忌的,而有意或无意地去勉强实施,从而使患者受到伤害,也就违背了不伤害原则。

临床上可能对患者造成的伤害包括躯体伤害、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等。这些伤害依据与医务人员的主观意志的关系,又可划分为有意伤害与无意伤害、可知伤害与意外伤害、可伤害与不可控伤害、责任伤害与非责任伤害。其中:有意伤害是指医务人员出于极不负责或打击报复等给患者造成的直接伤害,而无意伤害是指医务人员非故意而是在正常的诊治、护理过程中给患者造成的间接伤害;可知伤害是指医务人员预先知晓或应该知晓给患者带来的伤害,而不可知伤害是指医务人员无法预先知晓而给患者带来的伤害;可控伤害是指医务人员经过努力可以也应该降低或杜绝给患者造成的伤害,而不可控伤害是指超出了医务人员的控制能力而给患者造成的伤害;责任伤害是指医务人员的有意伤害以及虽然无意但属于可知、可控而未加认真预测与控制、任其发生对患者的伤害;而非责任伤害是指意外伤害或虽医务人员可知但不可控给患者造成的伤害。

为预防对患者的蓄意伤害,或为使伤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对医务人员提出以下要求:培养为患者利益和健康着想的动机和意向,杜绝有意和责任伤害;尽力提供最佳的诊治、护理手段,防范无意但却可知的伤害,把不可避免但可控的伤害控制在最低限度;对有危险或有伤害的医护措施要进行评价,要选择利益大于危险或伤害的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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