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国卫医考委发〔20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6年12月2日全体会议研究决定,自2016年起,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部分类别执行固定合格分数线,分别为:
临床执业医师:360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80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60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8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6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36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60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0
2016年口腔执业医师、口腔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别民族医执业医师、中医类别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等不执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政策。
2016年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口腔执业医师:360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84
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70
张博士医考
2016年12月2日
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成绩查询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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