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蓝天进入攻坚阶段
国务院日前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未来3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部署。业界普遍认为,《三年行动计划》是承接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大气十条”),因此亦被称为“大气十条”二期。那么,“一期工程”验收情况如何?“二期”又将瞄准哪些问题?
“一期工程”完成目标
“大气十条”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要求到2017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10%以上。
“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说,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了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分别比2013年下降了39.6%、34.3%、27.7%;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58微克/立方米。
2016年,中国工程院曾组织开展“大气十条”中期评估,北京市形势严峻,能否如期完成目标广受关注。为此,各级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力度空前的措施,最终超额完成目标。
但随着治理工作的深入,北京市空气污染防治也出现新问题。王金南表示,最新源解析结果表明,北京市PM2.5各主要来源占比呈现“两升两降一凸显”特征,移动源、扬尘源贡献率上升,燃煤和工业源贡献率下降,生活面源贡献率进一步凸显。“机动车为主导的污染特征更加突出,工业生产型污染与生活消费型污染并重,需要精准施策、强化联防联控。”
“二期工程”意味着大气污染防治进入攻坚阶段,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等多重压力,导致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排放强度高,经济总量增长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尚未脱钩。王金南坦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上述问题尤为突出,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4倍以上,“大气治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应对持久战”。
要实效也要民心
能源结构调整是《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王金南介绍,将采取5方面措施,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有效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2020年采暖季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加大燃煤锅炉和炉窑整治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北方采暖地区城镇和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
王金南表示,《三年行动计划》既要取得实效,也要保障北方群众取暖过冬等基本民生。在技术路线上,各地要因地制宜,采取多样化清洁取暖方式,不局限于“煤改气”,减轻气源保障压力。
为防止此前出现的“气荒”问题,未来将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大天然气供应量和管网互联互通建设,明确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强调“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老百姓用得上。此外,将扩大中央财政支持清洁取暖试点范围,完善相关价格政策,确保老百姓用得起。
攻坚机动车污染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产销量已连续9年保持世界第一,预计保有量将在2020年位居世界首位。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丁焰表示,机动车,特别是柴油车已成为许多大中城市的首要污染源。从全国情况看,柴油货车保有量占全国汽车的7.8%,但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分别占汽车排放量的57.3%、77.8%。
《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全面统筹“油、路、车”治理,到2020年,全国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30%,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增长40%、长三角地区增长10%、汾渭平原增长25%;将制订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推进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将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在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在城市公交、环卫、邮政、物流配送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车。
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取消普通柴油标准,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区域统筹共同应对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主要需要三方面条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首席科学家柴发合说,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在同一个区域内统一预警标准、开展应急联动,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大范围长时间重污染天气一般持续3天~5天甚至更长,考虑到政府发布预警、企业采取措施分别需要提前24小时,因此,只有预测预报能力达到5天~7天左右,才能确保提前决策,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柴发合表示,目前我国已建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华南等六大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预测预报中心已具备未来7天~10天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其他5个区域中心基本具备5天预报能力。下一步,要实现7天~10天预报,省级预报中心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
重污染天气往往需要各城市共同应对,区域统筹至关重要。柴发合说,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各省市已统一预警分级标准,明确预警启动和解除、打断判定等具体要求,区域应急联动很有成效。但长三角区域和汾渭平原,现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尚未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也未明确预警启动和解除、打断判定、区域应急联动等相关要求。未来需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应急响应标准,同一区域内要统一预警分级标准。
目前,长三角区域、汾渭平原的各城市尚未统一应急措施减排比例要求,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不足,可操作性较差,导致应急减排措施难以落地。未来要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确保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一期工程”完成目标
“大气十条”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要求到2017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10%以上。
“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说,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了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分别比2013年下降了39.6%、34.3%、27.7%;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58微克/立方米。
2016年,中国工程院曾组织开展“大气十条”中期评估,北京市形势严峻,能否如期完成目标广受关注。为此,各级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力度空前的措施,最终超额完成目标。
但随着治理工作的深入,北京市空气污染防治也出现新问题。王金南表示,最新源解析结果表明,北京市PM2.5各主要来源占比呈现“两升两降一凸显”特征,移动源、扬尘源贡献率上升,燃煤和工业源贡献率下降,生活面源贡献率进一步凸显。“机动车为主导的污染特征更加突出,工业生产型污染与生活消费型污染并重,需要精准施策、强化联防联控。”
“二期工程”意味着大气污染防治进入攻坚阶段,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等多重压力,导致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排放强度高,经济总量增长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尚未脱钩。王金南坦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上述问题尤为突出,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4倍以上,“大气治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应对持久战”。
要实效也要民心
能源结构调整是《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王金南介绍,将采取5方面措施,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有效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2020年采暖季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加大燃煤锅炉和炉窑整治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北方采暖地区城镇和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
王金南表示,《三年行动计划》既要取得实效,也要保障北方群众取暖过冬等基本民生。在技术路线上,各地要因地制宜,采取多样化清洁取暖方式,不局限于“煤改气”,减轻气源保障压力。
为防止此前出现的“气荒”问题,未来将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大天然气供应量和管网互联互通建设,明确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强调“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老百姓用得上。此外,将扩大中央财政支持清洁取暖试点范围,完善相关价格政策,确保老百姓用得起。
攻坚机动车污染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产销量已连续9年保持世界第一,预计保有量将在2020年位居世界首位。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丁焰表示,机动车,特别是柴油车已成为许多大中城市的首要污染源。从全国情况看,柴油货车保有量占全国汽车的7.8%,但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分别占汽车排放量的57.3%、77.8%。
《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全面统筹“油、路、车”治理,到2020年,全国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30%,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增长40%、长三角地区增长10%、汾渭平原增长25%;将制订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推进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将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在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在城市公交、环卫、邮政、物流配送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车。
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取消普通柴油标准,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区域统筹共同应对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主要需要三方面条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首席科学家柴发合说,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在同一个区域内统一预警标准、开展应急联动,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大范围长时间重污染天气一般持续3天~5天甚至更长,考虑到政府发布预警、企业采取措施分别需要提前24小时,因此,只有预测预报能力达到5天~7天左右,才能确保提前决策,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柴发合表示,目前我国已建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华南等六大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预测预报中心已具备未来7天~10天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其他5个区域中心基本具备5天预报能力。下一步,要实现7天~10天预报,省级预报中心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
重污染天气往往需要各城市共同应对,区域统筹至关重要。柴发合说,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各省市已统一预警分级标准,明确预警启动和解除、打断判定等具体要求,区域应急联动很有成效。但长三角区域和汾渭平原,现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尚未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也未明确预警启动和解除、打断判定、区域应急联动等相关要求。未来需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应急响应标准,同一区域内要统一预警分级标准。
目前,长三角区域、汾渭平原的各城市尚未统一应急措施减排比例要求,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不足,可操作性较差,导致应急减排措施难以落地。未来要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确保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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