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村医导刊 > 生育登记流程明确
生育登记流程明确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杨兴菊 2016-05-26 11:33:51

5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全面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夫妻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及时补登。

《意见》指出,生育登记的内容一般包括夫妻双方的婚姻信息、居住信息和现子女信息等。夫妻可在一方户籍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办理生育登记。无法亲自办理生育登记的,可委托村居(社区)卫生计生工作人员代为办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等信息平台办理生育登记。《意见》要求,各地要明确生育登记程序、内容、方式和需要提供的材料、信息等,做到便民利民。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要及时为生育登记对象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

「张博士医考www.guojiayikao.com整理,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学习指南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860.00

 购买
年品质如约
300
300+老师团队
333
333家分校服务
365
365天竭诚服务
24小时在线服务 张博士医考客服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06576号-1   咨询邮箱:zhiyeyishi@aliyu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671   投诉电话:18701537533   传真:010-63588455
Copyright © 2007-2029 www.guojiayik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协合张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找组织
扫码找组织

关注公众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