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关于做好2023年度内科主治医师考试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关于做好2023年度内科主治医师考试工作的通知公布了,具体内容如下: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各单位,市考试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人函〔2022〕14号)和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22〕62号)要求,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4月15、16、22、23日举行。为做好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核、报名确认由各报名点负责,资格复审由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负责,考务组织由市考试院负责。
二、专业类别、各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专业类别。
每门专业的中、初级考试科目均为4科: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
- 免费试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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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播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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