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院系在复试前公布。一般初试成绩可占总成绩的 50%至 70%,复试成绩占 50%至 30%.各专业拟录取名单依据总成绩名次确定。
2、拟录取名单的公示院系须于 5 月底前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招办,经审批后应及时上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破格复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享受初试成绩加分以及其他特殊政策的考生,其相关情况应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注明。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届时考生登录院系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北大研招网的“信息公开->招生公示”栏目进行查询。凡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院系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4、发放录取通知书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北京大学拟定于 6 月底发送录取通知书。
5、体检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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