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购买第二类精神药品时须提交的资料
购买第二类精神药品时须提交的资料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孙宁 2018-05-30 20:20:08
一、购买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
(一)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供:
1.《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需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的制剂的批准生产证明文件复印件;
3.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生产计划;
4.单位介绍信以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药品经营(批发、零售)企业须提供:
1.《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格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3.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还须提供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4.单位介绍信以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药品出口企业须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精神药品出口准许证》复印件;
4.单位介绍信以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四)药用以外其它用途购买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须提供:
1.购买方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科研用除外);
2.相关产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科研用除外);
3.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4.单位介绍信以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购买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
(一)药品经营(批发、零售)企业须提供:
1.《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具有经营资格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以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药品出口企业须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精神药品出口准许证》复印件;
4.单位介绍信以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须提供: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以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学习指南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860.00

 购买
年品质如约
300
300+老师团队
333
333家分校服务
365
365天竭诚服务
24小时在线服务 张博士医考客服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06576号-1   咨询邮箱:zhiyeyishi@aliyu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671   投诉电话:18701537533   传真:010-63588455
Copyright © 2007-2029 www.guojiayik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协合张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找组织
扫码找组织

关注公众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