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药事管理法规:普通商业企业零售
药事管理法规:普通商业企业零售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马杨志 2012-04-09 09:33:22

北京张博士医考药事管理法规考试辅导之——普通商业企业零售

北京张博士医考张银合博士携全体优秀老师助大家考试顺利通过!

1.条件在药品零售网点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的地区。

2.人员(1)普通商业连锁超市总部:配备1名以上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进货质量验收和日常质量管理工作。

(2)普通商业企业的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当地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适当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3.禁止性规定(1)普通商业企业不得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2)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4.普通商业企业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规定(1)应设立专门贷架或专柜,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摆放药品。

(2)普通商业企业必须从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采购乙类非处方药,并按有关药品监督管理规定保存采购记录备查。

(3)普通商业连锁超市销售的乙类非处方药必须由连锁总部统一从合法的供应渠道和供应商采购、配送,分店不得独自采购。

「张博士医考www.guojiayikao.com整理,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学习指南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860.00

 购买
年品质如约
300
300+老师团队
333
333家分校服务
365
365天竭诚服务
24小时在线服务 张博士医考客服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06576号-1   咨询邮箱:zhiyeyishi@aliyu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671   投诉电话:18701537533   传真:010-63588455
Copyright © 2007-2029 www.guojiayik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协合张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找组织
扫码找组织

关注公众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