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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关于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摸底报名的通知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魏建梅 2018-05-22 18:20:43
3月9日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省直管医疗机构:

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我局正在起草《黑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实施细则(试行)》,为做好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我局现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摸底报名工作。现将摸底报名相关要求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此项工作。

一、参加人员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

(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实施前已经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三)《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实施前已经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的,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在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后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四)《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实施前已经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二、报名条件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3、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的黑龙江省省内医疗机构执业的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4、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四名。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3、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4、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的黑龙江省省内医疗机构执业的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三、报名流程

(一)符合第二或者第三条规定的人员,可以向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二)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分别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复审合格后报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应当予以公示。申请者在临床实践中存在医疗纠纷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见附件1)或《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4、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及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二)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跟师学习合同,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以及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2、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还应当提供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或者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

五、摸底报名工作要求

(一)各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审核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让每个考核人员都明确相关政策,做到指导具体,服务周到。

(二)各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初审结束后,请将所有电子版材料汇总后逐级上报,纸质材料返还考核人员留存。
(三)电子版材料上报流程:县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部门汇总后上报至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省农垦、省森工总局卫生局和省直管医疗机构的考核人员请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到考核人员实践机构所在的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报名。

(四)上报电子版材料清单

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3、考核人员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4、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

5、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其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

6、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7、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

六、摸底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4月15日。

联系方式: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联系电话:0451-55644447、85971103

人:张荣霞刘颖

箱:hljzyyzc@163.com

附件: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

资格考核申请表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

资格考核申请表

3.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

资格考核报名汇总表

4.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

资格考核报名汇总表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3月8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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