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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的医德权利-临床执业医师资料辅导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刘阳阳 2018-06-20 1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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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的医德权利 是指在道义上允许医师行使的权力和应享受的利益。一般来说,法律权利都是道德权利,而道德权利不一定都是法律权利或也可能是法律权利的理想。但是,法律权利具有强制性,并且个别法律权利可能不符合伦理;道德权利不具有强制性或具有弱强制性,可作为法律权利辩护的基础,有时可以以此批判法律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具有下列权利: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检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参加专业培训,接受医学继续教育;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以上是医师的法律权利,也是医德权利。此外,医师还有要求患者和家属配合诊治、在特殊情况下享有干涉患者行为的医德权利。

医生行使权利时具有三个显著特点行使权利的自主性。医生的诊治权是不受他人的指使和控制,而是出于维护病人的健康和整个社会所赋予的医学目的,是完全自主的;行使权利的权威性。权威性是由医生职业的严肃性和医术的科学性决定的;行使权利的特殊性。为了诊治的需要,医生有权得到关于病人的现病史、既往病史、遗传史、生活方式甚至能与疾病的诊断有关的个人隐私等信息。医生有宣告病人的死亡权,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另外,医生还享有更广泛的道德权利,最主要的是特殊的干涉权,即医生在特殊情况下,限制患者的自主权利,以确保患者自身、他人和社会的权益,医生的这个权利称为医生的特殊干涉权特殊干涉权只有在以下范围内才有效:精神病患者、自杀未遂等患者拒绝治疗时,甚至患者想要或正在自杀时可强迫治疗或采取约束措施控制其行为;对需要进行隔离的传染病患者的隔离;在进行人体试验性治疗时,虽然患者已知情同意,但在出现高度危险的情况时,医生必须中止试验以保护患者利益;危重病患者要求了解自己疾病的真相,但当了解后很可能不利于诊治或产生不良影响时,医生有权隐瞒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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