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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报告单审核制度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何颖 2012-04-22 10:02:51

北京张博士医考检验考试辅导之——检验报告单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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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报告单审核制度

一、检验完毕,应认真核对所检标本、检验结果与病人信息是否一致,无误后方可填写检验报告单,并做好记录工作。

二、报告单书写应字迹清晰、无错别字、内容准确规范,不得涂改,签名要清晰可辨。

三、进修、实习人员无签字权,也不得代替带教老师签发报告单。

四、各工作室的报告单每日应由组长(组长不在应指定他人代替)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验结果可疑时应进行复检,不得草率发出。

五、审核过的报告单,应由专人放入消毒柜,每日下午进行集中消毒处理后,负责送往个临床科室。

六、科主任应定期(每周1~2次)抽查检验报告单,并做好记录,进行讲评,对不合格的报告单按照《检验科量化考核细则》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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