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合并妊娠的诊断-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辅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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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合并妊娠的诊断: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患者。
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北京张博士医考整理,但肥胖、一级亲属患2型糖尿病、有GDM史或大于胎龄儿分娩史、患多囊卵巢综合征及妊娠早期空腹尿糖反复阳性,存在以下任何一项,应诊断为糖尿病合并妊娠。
1)空腹血糖≥7.0mmol/L(126mg/dl)。
2)糖化血红蛋白(GHbAlc)≥6.5%.
3)伴有典型的高血糖或高血糖危象症状,同时任意血糖≥11.1mmol/L.
4)如果没有明确的高血糖症状,任意血糖≥11.1mmol/L,次日复测1)或2)阳性。
不建议孕早期常规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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